HIS軟件主要功能簡介(二)
提高電子病歷法律效力的對策研究
夯實物質基礎
提高病案質量。由于電子病歷采用輸入法書寫病歷,容易造成同音異字的錯誤。另外,電子病歷提供了復制相似文件的功能,這往往使得醫務人員忽視了患者個體的病情差異,從而導致病歷質量下降。這些問題破壞了電子病歷的真實性。因此,要提高電子病歷的法律效力,病歷質量是根本問題。
按時完成病歷書寫。傳統的紙質病歷可以隨身攜帶,方便醫護人員及時書寫。然而,電子病歷需要在醫生完成診療活動后由計算機完成。目前,醫務人員的工作強度很大,往往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病歷的錄入和簽字。如果發生醫療糾紛、物品丟失或加班,醫療過程將受到質疑。因此,及時完成電子病歷的錄入和簽名,對保證電子病歷的法律效力至關重要。
增強法律意識
電子病歷的使用節省了醫務人員的書寫時間,為管理人員提供了更好的存儲和備份方式。然而,高科技產品帶來的便利并不是讓人們機械地完成任務。同時,也應注意由此帶來的分歧和分歧。只有把病案的法律價值和醫療價值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,才能更好地保護雙方的利益。
提供環境支持
確保電子病歷系統的安全。從系統內部來看,不僅要建立和完善操作權限的使用,而且要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和非法篡改。建議政府開發權威模塊,植入各級醫院的電子病歷系統,確保電子病歷的安全運行。
從系統外部看,網絡傳輸的共享模式和接入方式可能存在更多的安全風險和漏洞,容易被黑客利用,對數據安全構成威脅。建議在軟件系統中增加數據加密功能,使外部共享和網絡接入數據安全流通,從而成為真實可靠的法律依據。
建立第三方病案存儲機構。在醫患糾紛中,由于電子病歷的動態可修改性和對電子軟件知識的缺乏,電子病歷往往得不到認可。建議建立獨立于醫院的第三方存儲機構對電子病歷進行存儲。在這種存儲模式下,各級醫療機構定期上報需要存儲的電子病歷信息,第三方不能修改數據。
目前,EMR在我國尚未得到廣泛應用。一方面,它關注電子病歷的安全性,另一方面對電子病歷的法律地位缺乏認識,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電子病歷的發展。電子病歷雖然存在諸多困難,但其價值是毋庸置疑的。電子病歷作為醫院管理信息化的重點之一,其發展前景值得期待。